关于同意将年产30万吨生铁冶炼项目列入青海省“十五”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的批复
2002-12-20

2002年12月,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青经贸投资【2002】638号文《关于同意将年产30万吨生铁冶炼项目列入青海省“十五”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的批复》。该批复指出:该项目建成达产后,可年冶炼生铁30万吨,实现销售收入3亿元,实现利税5000万元,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同时对海西州经济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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